2024-07-27210次艺考信息
一、初试时间(本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)
1.考前练习时间:2023年1月29日—2月15日
2.正式考试时间:2023年2月11日—2月15日
注: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,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。
二、考试内容 (满分100分)
1.自我介绍(禁止透露考生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,否则以作弊处理),视频时长在30秒以内。
2.单人小品(题目自拟),视频时长在120秒以内。
三、考试须知
(一)考前准备1.考生完成报名相关手续后,请用报名账号登录“艺术升”APP(网页端不支持),在【报考】页进入“网络考试”入口,选择上海大学报考专业进行线上考试。
2.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s://bkzsw.shu.edu.cn)或“艺术升”APP考试页面认真阅读《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考生须知》及《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》。考生可以在2023年1月29日开始,通过考前练习熟悉考试流程。考前练习视频不作为评分的依据,但请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,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。考生须观看上海大学提供的视频录制样片,待熟悉录制要求和流程后,再进行正式考试视频的录制和上传。
(二)考试空间准备确保录制现场光线充足,场地空间能够满足完成所展示考试内容的需要;建议考生采用三脚支架,横屏录制,保持画面稳定,声像清晰。
(三)考试设备
1.考生需要准备两部智能手机(为了确保考生网络考试的顺利进行,建议考生使用最近3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手机,如华为、iPhone、小米、Vivo、Oppo等,由于兼容性问题,不建议使用红米手机),双机位拍摄录制。手机A(登录“艺术升”APP)作为主机,用于完成网络考试全部内容和流程,手机B(打开“艺术升”APP,无需登录,扫描主机上的二维码完成绑定)作为辅机,用于监考考试过程,两部手机都需要下载“艺术升”APP。(具体机位摆放要求详见《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初试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》)。
2.考试前务必保持两部手机的电量、存储容量充足(存储容量建议至少在20G以上),提前检查WiFi网络信号,确保网络稳定畅通。务必移除两部手机的SIM卡,确保没有通话功能,考试过程中如果接到来电会直接中断录制;外放音乐、闹钟等其他应用程序也注意关闭,避免外界干扰。
(四)考试流程
1.2月11日—2月15日,考生在“艺术升”APP网络考试页面点击“正式考试”按钮,进入正式考试后的3小时内完成视频录制、上传。期间考生有3次考试视频录制机会,请选择最满意的一次考试视频进行上传,完成考试。若3小时内未进行拍摄、“主机位”或“辅机位”录制视频上传不成功,则考试无效。
2.考试视频录制顺序依次为“自我介绍”—“单人小品”。镜头景别分别为:“自我介绍”为近景(胸部以上);“单人小品”为全景(全身)。以上视频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,总时长在2分30秒以内(不包含语音指令播放时间)。
3.考生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,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,否则以作弊处理。
4.考试结束,上传视频之前,须再次确认主机位、辅机位视频清晰完整、声画同步地记录了考试全程。5.凡有科目缺考的考生,校考成绩视为无效。
(五)视频录制规定
1.要求考生束发,不留刘海,脸部清晰展现;不允许化妆,不允许穿演出服,不允许戴美瞳;考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伴奏。考试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,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,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,期间不得转切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,只能使用考试软件自带拍摄功能,违反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成绩。
2.考试期间不得进行录屏、截屏、投屏、锁屏、接通来电、退出“艺术升”APP或打开其他应用程序;不要使用其他手机登录正在考试的“艺术升”APP账号。以上操作均会中断“艺术升”APP的运行,导致考试终止。因考生不遵循相关要求而导致考试中断退出等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四、考试纪律
1.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,不得查阅电子设备、接打电话,否则视为作弊。
2.考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、图案、标识、背景等,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,考生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,否则以作弊处理。
3.严禁考生对照片、视频采用编辑处理等弄虚作假、替考作弊行为,一经查实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,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,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。
4.考试视频录制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拍摄画面。
五、温馨提示
1.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,可拨打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(021-66134148)提出相关说明,学校将协调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,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。我校寒假期间(1月9日至2月5日)咨询电话接听时间有所调整,考生可在1月28日—2月3日(当天8:30-11:00、13:00-16:30)拨打。
2.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,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三试名单;初、复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s://bkzsw.shu.edu.cn)发布的相关公告,三试结果预计4月中下旬在“艺术升”APP公布
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(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)
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考生须知
一、初试时间(本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)
1.考前练习时间:2023年1月29日—2月26日2.正式考试时间:2023年2月25日—2月26日注: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,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。
二、考试内容 (满分100分)演唱/演奏
三、考试须知
(一)考前准备
1.考生完成报名相关手续后,请用报名账号登录“艺术升”APP(网页端不支持),在【报考】页进入“网络考试”入口,选择上海大学报考专业进行线上考试。
2.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s://bkzsw.shu.edu.cn)或“艺术升”APP考试页面认真阅读《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考生须知》及《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》。考生可以在2023年1月29日开始,通过考前练习熟悉考试流程。考前练习视频不作为评分的依据,但请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,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。考生须观看上海大学提供的视频录制样片,待熟悉录制要求和流程后,再进行正式考试视频的录制和上传。
(二)考试空间准备确保录制现场光线充足,场地空间能够满足完成所展示考试内容的需要;建议考生采用三脚支架,保持画面稳定、声像清晰、音画同步。
(三)考试设备
1.考生需要准备两部智能手机(为了确保考生网络考试的顺利进行,建议考生使用最近3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手机,如华为、iPhone、小米、Vivo、Oppo等,由于兼容性问题,不建议使用红米手机),双机位拍摄录制。手机A(登录“艺术升”APP)作为主机,用于完成网络考试全部内容和流程,手机B(打开“艺术升”APP,无需登录,扫描主机上的二维码完成绑定)作为辅机,用于监考考试过程,两部手机都需要下载“艺术升”APP。(具体机位摆放要求详见《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初试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》)。
2.考试前务必保持两部手机的电量、存储容量充足(存储容量建议至少在20G以上),提前检查WiFi网络信号,确保网络稳定畅通。务必移除两部手机的SIM卡,确保没有通话功能,考试过程中如果接到来电会直接中断录制;外放音乐、闹钟等其他应用程序也注意关闭,避免外界干扰。
(四)考试流程
1.2月25日—2月26日,考生在“艺术升”APP网络考试页面点击“正式考试”按钮,进入正式考试后的3小时内完成视频录制、上传。期间考生有3次考试视频录制机会,请选择最满意的一次考试视频进行上传,完成考试。若3小时内未进行拍摄、“主机位”或“辅机位”录制视频上传不成功,则考试无效。
2.演唱/演奏前,考生须根据语音提示,按照演唱/演奏顺序报出个人曲目名称。演唱/演奏结束时需起身鞠躬,示意录制结束。以上视频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,总时长在30分钟以内(不包含语音指令播放时间)。
3.考生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,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,否则以作弊处理。
4.考试结束,上传视频之前,须再次确认主机位、辅机位视频清晰完整、声画同步地记录了考试全程。
5.凡有科目缺考的考生,校考成绩视为无效。
(五)视频录制规定
1.考生主机位设备,须严格按照视频录制样片中各专业方向的拍摄角度架设。其中钢琴、古筝专业方向须横屏录制;其他专业方向须竖屏录制,所有专业方向辅机位均须横屏录制。
2.考试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,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(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的钢琴或音频伴奏除外),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,期间不得转切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,只能使用考试软件自带拍摄功能,违反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成绩。
3.考试期间不得进行录屏、截屏、投屏、锁屏、接通来电、退出“艺术升”APP或打开其他应用程序;不要使用其他手机登录正在考试的“艺术升”APP账号。以上操作均会中断“艺术升”APP的运行,导致考试终止。因考生不遵循相关要求而导致考试中断退出等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4.声乐演唱专业方向若无钢琴伴奏,可使用音频伴奏或者清唱,不影响考试成绩。其他专业方向不得使用伴奏。
四、考试纪律1.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,不得查阅电子设备、接打电话,否则视为作弊。
2.考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、图案、标识、背景等,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,考生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,否则以作弊处理。
3.严禁考生对照片、视频采用编辑处理等弄虚作假、替考作弊行为,一经查实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,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,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。
4.考试视频录制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拍摄画面。
五、温馨提示
1.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,可拨打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(021-66134148)提出相关说明,学校将协调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,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。我校寒假期间(1月9日至2月5日)咨询电话接听时间有所调整,考生可在1月28日—2月3日(当天8:30-11:00、13:00-16:30)拨打。
2.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,初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s://bkzsw.shu.edu.cn)发布的复试公告,复试结果预计4月中下旬在“艺术升”APP公布。
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(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)
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考生须知
一、初试时间(本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)1.考前练习时间:2023年1月29日—2月15日2.正式考试时间:2023年2月11日—2月15日注: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,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。
二、考试内容 (满分100分)1.自我介绍(只允许报个人年龄、身高、体重,禁止透露考生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,否则以作弊处理),视频时长在30秒以内。
2.台词(自备故事、散文、寓言或诗歌均可),脱稿,视频时长在60秒以内。3.歌曲(自备民歌、通俗、美声、音乐剧或歌剧唱段均可),视频时长在30秒以内。
4.形体(自备舞蹈、体操、武术或形体表演均可),视频时长在30秒以内。
三、考试须知
(一)考前准备
1.考生完成报名相关手续后,请用报名账号登录“艺术升”APP(网页端不支持),在【报考】页进入“网络考试”入口,选择上海大学报考专业进行线上考试。
2.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s://bkzsw.shu.edu.cn)或“艺术升”APP考试页面认真阅读《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考生须知》及《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初试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》。考生可以在2023年1月29日开始,通过考前练习熟悉考试流程。考前练习视频不作为评分的依据,但请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,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。考生须观看上海大学提供的视频录制样片,待熟悉录制要求和流程后,再进行正式考试视频的录制和上传。
(二)考试空间准备确保录制现场光线充足,场地空间能够满足完成所展示考试内容的需要;建议考生采用三脚支架,横屏录制,保持画面稳定,声像清晰。
(三)考试设备
1.考生需要准备两部智能手机(为了确保考生网络考试的顺利进行,建议考生使用最近3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手机,如华为、iPhone、小米、Vivo、Oppo等,由于兼容性问题,不建议使用红米手机),双机位拍摄录制。手机A(登录“艺术升”APP)作为主机,用于完成网络考试全部内容和流程,手机B(打开“艺术升”APP,无需登录,扫描主机上的二维码完成绑定)作为辅机,用于监考考试过程,两部手机都需要下载“艺术升”APP。(具体机位摆放要求详见《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表演专业初试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》)。
2.考试前务必保持两部手机的电量、存储容量充足(存储容量建议至少在20G以上),提前检查WiFi网络信号,确保网络稳定畅通。务必移除两部手机的SIM卡,确保没有通话功能,考试过程中如果接到来电会直接中断录制;外放音乐、闹钟等其他应用程序也注意关闭,避免外界干扰。(四)考试流程1.2月11日—2月15日,考生在“艺术升”APP网络考试页面点击“正式考试”按钮,进入正式考试后的3小时内完成视频录制、上传。期间考生有3次考试视频录制机会,请选择最满意的一次考试视频进行上传,完成考试。若3小时内未进行拍摄、“主机位”或“辅机位”录制视频上传不成功,则考试无效。2.考试视频录制顺序依次为“自我介绍”—“台词”—“歌曲”—“形体”。镜头景别分别为:“自我介绍”为近景(胸部以上)及全景(全身)原地360°各转一圈拍摄;“台词”“歌曲”为中景(膝盖以上);“形体”为全景(全身)。以上视频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,总时长在2分30秒以内(不包含语音指令播放时间)。
3.考生只允许报个人年龄、身高、体重,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,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,否则以作弊处理。
4.考试结束,上传视频之前,须再次确认主机位、辅机位视频清晰完整、声画同步地记录了考试全程。
5.凡有科目缺考的考生,校考成绩视为无效。
(五)视频录制规定1.要求考生一律着平底鞋、形体练功服参加考试;需束发,不留刘海,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;不允许化妆,不允许着裙装,不允许戴美瞳、戴眼镜;考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伴奏。考试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,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,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,期间不得转切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,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,只能使用考试软件自带拍摄功能,违反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成绩。
2.考试期间不得进行录屏、截屏、投屏、锁屏、接通来电、退出“艺术升”APP或打开其他应用程序;不要使用其他手机登录正在考试的“艺术升”APP账号。以上操作均会中断“艺术升”APP的运行,导致考试终止。因考生不遵循相关要求而导致考试中断退出等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四、考试纪律
1.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,不得查阅电子设备、接打电话,否则视为作弊。
2.考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、图案、标识、背景等,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,考生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,否则以作弊处理。
3.严禁考生对照片、视频采用编辑处理等弄虚作假、替考作弊行为,一经查实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,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,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。
4.考试视频录制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拍摄画面。
五、温馨提示
1.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,可拨打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(021-66134148)提出相关说明,学校将协调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,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。我校寒假期间(1月9日至2月5日)咨询电话接听时间有所调整,考生可在1月28日—2月3日(当天8:30-11:00、13:00-16:30)拨打。
2.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,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三试名单;初、复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s://bkzsw.shu.edu.cn)发布的相关公告,三试结果预计4月中下旬在“艺术升”APP公布。
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3年表演专业校考初试 (线上考试)操作流程(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)
2024-07-27
2024-07-27
2024-07-27
2024-07-27
2024-07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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